十堰市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来源:民族事务科陆霞    发布日期:2020-06-23

统战部(市民宗委)在茅箭区铁三处社区召开十堰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茅箭区、张湾区民族工作负责同志及市主城区的社区负责同志、市城区清真寺负责同志和民族界代表人士30余人参加会议,市民宗委副主任刘杰主持经验交流会。

6月19日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在茅箭区铁三处社会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jpg

会上,学习了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的通知精神,与会人员分别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并就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以“七进”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举办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培训、帮助解决外来少数民族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开展重要节日走访慰问活动贯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开展喜闻乐见、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既提高了群众的参与面、知晓率、满意度,又丰富了创建内容,提升了创建效果,凝聚了人心,赢得了民心,弘扬了正能量,形成了民族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2019年,有2名同志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个单位和3名同志分别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个单位被省民宗委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奠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切实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讲好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促进各民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把各族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创造共有的美好精神家园。要认真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让城市更好的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把民族团结落实到日常生活工作中去,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努力创建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