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多措并举共绾民族“同心结”
来源:竹山县委统战部 发布日期:2021-11-25
竹山县共有少数民族29个、24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5%。少数民族主要有回、黎、蒙古、苗、土家、壮等,其中回族最多,人口180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7%,集中分布在城关镇东门社区(回族村)、宝丰镇施洋路社区等地。近年来,竹山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高”站位谋划,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竹山县委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把民族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民族工作汇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四大家”联席会每年组织1至2次以民族工作为主题的集中学习,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定期召开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民族工作。严格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我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等若干文件。县委领导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学习贯彻民族政策,带头参加民族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少数民族朋友,确保民族政策和相关要求落地落细。
“多”举措联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是完善机制抓创建。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干部包联少数民族群众聚集地、优秀少数民族人士等制度。县委书记、县长分别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相对较多的宝丰镇、城关镇,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对口包联城关镇东门回族村。二是加大宣传造氛围。将民族政策法规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媒体宣传计划,纳入党校教学内容,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等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丰富载体促创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十星级”创建等有机结合,纳入全县教师培训和中小学校思政课内容,在“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标准中增加了“尊重民族习俗”“维护民族团结”等内容。目前我县回族适龄青年与汉族通婚率为80%以上,未发生因民族问题引发的矛盾事件,城关镇东门社区被推荐申报为2021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深”融合发展,共同建设美好的精神家园。县委政府积极谋划,向内挖潜,向上争取,统筹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以来,先后争取省民族专项资金196万元、市委统战部民族发展资金1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3万元,用于少数民族产业发展、民生项目及城关镇东门社区“三务合一”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中心、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政策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等,打造了一批集民族商贸、清真食品加工、回民风味餐饮、民族文化娱乐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惠民项目,将具有竹山特色的“竹山高腔”曲种申报为市级民族文化精品项目。推进东门棚户区改造,对回民居住的老旧小区进行靓化改造,极大改善了回民生活环境。创建“民族团结之家”,组建少数民族“同心”志愿服务队,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乡村治理等工作,化解民族领域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厚”民生福祉,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共治共享。竹山城关东门是全县回民群众聚居区,也是全县唯一的回族村。县委政府高度关注民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回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抢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契机,将东门回族村纳入县城棚户区改造工程。招商引入“卓尔·竹山客厅”等项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东门片区整体功能,增强发展潜力。落实惠民政策,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委高度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积极推荐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或“两代表一委员”,选好用好民族团结“领头人”。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和丧葬习俗,认真落实回民墓地等合理诉求,及时帮助特困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低保、住房、生活困难等问题,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引导少数民族信教群众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凝聚发展共识,逐步实现共治共享。据初步统计,2020年城关镇东门社区人均纯收入11720元,其中回民群众人均纯收入13439元,远高于全县乡镇平均水平。城关镇东门社区先后获评“全省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十堰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少数民族干部龚云、马长青、吴国德分别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先进个人”、省市“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等称号。 (通讯员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