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子山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来源:来源:市委统战部 发布日期:2022-02-16
近日,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我市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坎子山村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湖北口回族乡坎子山村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加强交通、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观自然风光、探地质地貌、品民族风情等为特色的乡村旅游业,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全村呈现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人民和乐的新气象,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陆霞 程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