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个地区和单位荣获“2021年度全省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称号

来源:来源:市委统战部    发布日期:2022-03-29

近日,省民宗委发布《关于命名2021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129个地区和单位为“2021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我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茅箭区武当路街道、经济开发区白浪街道被命名为“2021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竹山县城关镇东门社区、郧西县观音镇天河口村、竹溪县城关镇日进村、房县化龙堰镇上营村被命名为“2021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通过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人人讲团结、个个争模范”的良好氛围,涌现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坎子山村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程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