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五进”工作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生根
来源:竹溪县委统战部 发布日期:2026-07-03
竹溪县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中心组、进党校、进乡镇(机关)、进村(社区)、进校园”为抓手,多渠道、全覆盖组织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头雁领航,筑牢法治学习“压舱石”。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定期开展集中研学、交流研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吃透法条要义,把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融入岗位职责。统战、民宗部门联动县委党校,在干部主体班、专题培训班开设民族宗教法治专属课程,结合本地真实案例讲解法规条款,分层分批培训县乡村统战民宗干部、村社工作人员及民宗界代表人士,推动法律从“纸上条文”变为“日常准则”,自上而下树立尊法学法用法鲜明导向。
全域覆盖,织密法治宣传“一张网”。各机关、乡镇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纳入日常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逐条研读法律内容,规范民族事务处置流程,提升基层服务处置能力。村、社区立足实际,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借助院坝座谈、“三下乡”、节庆联谊活动等,用通俗易懂的方言白话解读法律知识,开展现场答疑解惑,引导各族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大局。
培根铸魂,播撒民族团结“金种子”。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融入中小学德育课堂与主题班会,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依托升旗仪式、校园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和法治手抄报等特色活动,以“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为契机,生动讲解《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要义,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民族法治观念,树立维护民族团结、遵法守法的思想、行动自觉。
多维发力,奏响法治宣传“协奏曲”。线下利用机关、镇村公告栏、沿街LED屏、商超宣传栏等公共阵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组建宣讲队伍深入基层宣讲,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线上依托“微竹溪”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持续推送法规解读、普法短视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开展宣传,融合本地非遗“山二黄”、向坝民歌编排特色普法节目,让法治宣传更有乡土味、更具感染力。
融情聚力,绘就民族和睦“新画卷”。深化民族工作“融心、融业、融居、融力”行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技能培训、联合经营、抱团创业,带动各族群众致富增收,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共享乡村振兴发展成果。健全民族事务治理“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常态化排查化解民族领域矛盾隐患,持续保持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态势。